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劳动部在《关于人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196号)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再次向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规定,按监督程序继续进行处理。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劳动仲裁程序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否?

仲裁裁决前允许申诉人撤诉否?

遇有何种情况可在被诉人缺席时对案件进行裁决

家器来源链接:https://www.jutuiba.com/brand/list-23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