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怀孕3个月即12周的时候开始产检,临床上产检时间主要包括12周、13-16周、17-20周、21-24周、25-28周、29-32周、33-35周、36周、37周、38周。
孕妇妊娠12周时应该进行第一次产检,并且建档,便于记录后期检查项目。
妊娠13-16周时应该进行第二次产检,此时重要的产检项目为唐氏筛查,如果检查结果显示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较高,还需要进行羊水穿刺。
孕妇妊娠17-20周时需要进行超声波检查,观察胎儿外观是否存在异常。
妊娠21-24周时,需要进行妊娠糖尿病的筛查。
妊娠25-28周的产检主要项目为乙型肝炎检查,判断孕妇是否携带乙肝病毒。
妊娠29-32周时,也需要进行产检,此时需要判断孕妇是否存在子痫前症。
孕妇妊娠33-35周时应该再次进行超声波检查,评估胎儿当前的发育状况。
妊娠36周后应该每周进行一次产检,密切监测胎儿的情况。
孕妇坚持产检的同时还需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休息,维持膳食的均衡,促进胎儿的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