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判定主要基于空腹血糖测定、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糖筛查、病史询问及高危因素评估等,如果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标异常,则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1.空腹血糖测定
这是评估血糖水平的基础指标。孕妇的空腹血糖正常值通常为3.3-5.3mmol/L,如果空腹血糖值超过5.3mmol/L,则可能存在妊娠糖尿病的风险。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
孕妇在空腹12小时后,口服75克葡萄糖,然后分别在服糖前、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测定血糖水平。如果这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超过正常范围(空腹血糖值高于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值高于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值高于8.5mmol/L),则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3.糖筛查
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如果孕妇1小时血糖值≥7.8mmol/L,则为糖筛查阳性,需进一步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确诊。
4.病史询问
医生会询问孕妇的病史,如是否有糖尿病家族史,以及是否曾有过不明原因的流产、死胎、巨大儿或畸形儿分娩等,这些都是妊娠糖尿病的高危因素。
5.高危因素评估
对于体重指数大于24、高龄孕妇等高危人群,需在孕期尽早进行糖尿病筛查,以便及早发现并控制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