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系统肿瘤标志物主要包括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糖类抗原19-9(CA19-9)、糖类抗原72-4(CA72-4)、糖类抗原125(CA125)、前列腺酸性磷酸酶(PAP)等。
1.癌胚抗原(CEA)
广谱的肿瘤标志物,在多种消化系统肿瘤中升高,如结直肠癌、胃癌、胰腺癌等。但其特异性不高,其他疾病如炎症、吸烟等也可能导致其升高。
2.甲胎蛋白(AFP)
主要用于肝癌的诊断,在原发性肝癌中阳性率可达70%左右。此外,AFP还可见于胃癌、胰腺癌等肿瘤。
3.糖类抗原19-9(CA19-9)
对胰腺癌有较高的诊断价值,阳性率可达70%~80%。此外,CA19-9还可在胃癌、结直肠癌等肿瘤中升高。
4.糖类抗原72-4(CA72-4)
是一种常用的胃癌标志物,对胃癌的诊断有一定的价值。此外,CA72-4还可在卵巢癌、胰腺癌等肿瘤中升高。
5.糖类抗原125(CA125)
常用于卵巢癌的诊断,在胰腺癌、胃癌等肿瘤中也可能升高。
6.前列腺酸性磷酸酶(PAP)
对前列腺癌的诊断有重要价值,在前列腺癌患者中,PAP水平可明显升高。
需要注意的是,肿瘤标志物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辅助诊断的依据,不能单独依据肿瘤标志物确诊肿瘤。确诊肿瘤需要结合临床症状、影像学检查、病理检查等综合判断。此外,一些良性疾病也可能导致肿瘤标志物升高,因此在解读肿瘤标志物结果时,需要结合临床情况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