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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收益型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一、 知识产权的收益型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所产生的权力,它是赋予知识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的范围非常广,包括:

  (一)有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

  (二)有关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

  (三)有关人们在一切领域中的发明的权利;

  (四)有关科学发现的权利;

  (五)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

  (六)有关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的权利;

  (七)有关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

  (八)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中的一切其他源自智力活动的权利。

二、 婚前的知识产权收益是个人婚前财产吗

  的知识产权收益是个人,因为该收益的取得时间是在之前。无论什么财产只要是在婚前取得的,那都属于婚前财产,并且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三、 如何对知识产权收益进行分割?

  在时可直接就已经实现的收益进行分割,知识产权的收益也不例外,但针对法律规定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则需要以其它方式进行分割,因为这部分财产还没有实际获得,只是明确可以获得的情况。比如,作为夫妻一方的知识产权人已经和想要使用他的人签订了使用合同,合同明确了使用该知识产权需要支付的对价,但是使用人还未实际支付。那就该合同约定的价款,作为夫妻一方就可以为由主张分割,作为知识产权人的一方则需要先向配偶一方支付,再让使用人向知识产权一方支付便可。

  当然,先行支付只是其中一种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双方对此有异议也可以在解决问题后再就财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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