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不可能同时存在的。因为被代位继承人和被转继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分割之前死亡。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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