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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生效的劳动合同需要给员工一份么

问题解答:

盖章生效的需要给员工一份。如果公司不给的,员工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给员工带来损失的,公司要进行赔偿。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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