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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哪些职权

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有哪些职权

1、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会会议以及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监事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依据:《》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管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管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管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作用是什么

1、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3、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若是满足一定的条件,则就需要设立监事会,而监事会中的监事除了有公司的股东之外,还包括了一些职工,也就是我们说的职工监事。当然并非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监事会成员那么才具有担任监事的资格。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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