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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分红吗

律师解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可以分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因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其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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