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诉讼具体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根据相关规定,被受理后,人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审限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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