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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注销公司流程

律师解答www. 法院强制注销公司的流程为:先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将清算完毕后制作清算报告;将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会清理债权、债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