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问题
公司裁员方案。方案一:给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80%,每周回公司两天进行培训1小时,不再提供免费食宿(原免费提供食宿)放案二:赔偿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一年),隔天离职,下星期结清工资并到账。 问题一:公司这两种方案是否合法? 问题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能裁员? 问题三:能否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规定赔偿N+1? 问题四:公司不同意问题三的方案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五:公司提供的方案我都不能接受,是否可以拒绝?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不满半年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2、公司裁员的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您不要主要提离职,继续上班,固定好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
5、可以拒绝,现在是在协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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