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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买强卖是什么罪(强买强卖罪立案标准)

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如果强买强卖情节比较轻微,没有给别人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失也就没有达到犯罪的地步,通常是按照治安管理进行处罚,通常是对当事人罚款,如果是情形稍微严重的就可能会被拘留,但如果是用了一些非法的手段,可能是要判刑的。

对别人强买强卖什么罪

强迫交易罪。强买强卖构成强迫交易罪,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别人容留两次**什么罪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罪。多次容留他人**的判刑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引诱”他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以金钱诱惑或通过宣扬腐朽生活方式等手段,诱使没有**习性的人从事**活动的行为。

“容留”他人**,是指行为人故意为他人从事**、嫖娼活动提供场所的行为。这里规定的“容留”既包括在自己所有的、管理的、使用的、经营的固定或者临时租借的场所容留**、嫖娼人员从事**、嫖娼活动,也包括在流动场所,如运输工具中容留他人**、嫖娼。

“介绍”他人**,是指为**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即人们通常所说的“拉皮条”。另外,应当注意的是,本条规定的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犯罪规定,是一个选择性规定,这三种行为只要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犯罪。但如果兼有这三种行为的,一般不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本款规定,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罪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如:介绍他人**的,定介绍他人**罪;并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三种行为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不实行数罪并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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