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如果行人违反了该规定,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行人在过马路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确保自身安全。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行人动态,减速慢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家长应加强对儿童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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