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婚姻无效需要返还彩礼吗

问题解答:

无效需要返还彩礼的。因为婚姻无效一般具有溯及力,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不存在,即可视为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法定返还情形,若支付人主张返还的,法院一般会支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