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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户口迁走了娘家还有地吗

问题解答: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仍属于本村村民,依法享有取得土地补偿款的权利。若已迁出,则不能享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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