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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的法律性质是

1:属于实体法。

2:婚姻法属于形式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它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是一定国家的婚姻家庭制度在上的全面反映。而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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