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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吗

合同的相对性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只能基于合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不能向没有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网友咨询:

  实际施工人有权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吗?

  律师解答:

  通常来说,合同具有相对性,实际施工人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实践中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即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往往因多种原因受阻,其权利不能及时实现,而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渠道不畅会直接导致建筑工人的工资不能得到及时发放。因此,为保护农民工权益,法律作出特殊制度安排,实际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当然在实务中诉讼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合同,结算单,对账函,来往信函等等。

  律师补充: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实际施工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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