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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抚慰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解答:

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精神抚慰金不是,而是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只是一般的精神抚慰金,且是夫妻在婚后获得的,夫妻二人又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共有,那么该精神抚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关系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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