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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可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吗

问题解答:

一方可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的。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且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等相关内容,由夫妻自行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人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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