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

1、执行的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一、执行案件是什么意思

法律常识:

执行案件是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仲裁之后,被告没有履行,法院所需要进行的下一步工作。

按照规定在民事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什么叫执行案件

法律常识:

执行案件指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通过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案件,被告没有履行,在法院所需要进行的下一步工作。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如何进行案件执行?

1、执行案件的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 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 审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 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2、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3、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何时恢复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四、案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案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限期自觉履行,也可以直接采取执行措施。

3、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由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并可由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4、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可由法院中止或终结执行。

5、执行完毕后,由法院办理结案手续。

二、法院执行的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受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谁来承担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1、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2、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原文:https://www.523it.com

本文地址: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来源:各地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