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智力残疾不能自理,父亲拒付每月60元的抚养费。求助无门的母亲晓英(化名)带着女儿小翠(化名),来到成华区府青路街道八里庄社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小翠父亲刘某拒不配合的情况下,法律援助人廖正华助母女俩跨省诉讼,追回抚养费,并将抚养费提高到了每月802元。
小翠住在成都市成华区,今年29岁,由于先天小脑发育不全,被认定为二级智力残疾人士。父母离婚那年小翠还未满3岁,当时约定父亲刘某每月支付60元抚养费。加上小翠的残疾人低保,母亲晓英打工所得,母女俩每月仅有不到2000元收入。晓英表示,刘某在2017年退休回到成都后,不再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廖正华多次联系刘某,希望调解解决此事,却遭到了拒绝。刘某还“拉黑”了廖正华,玩起了失踪。“本来这事情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但这种情况只能诉讼。”廖正华说。
晓英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她与刘某离婚时,双方约定的抚养金为60元,从未变更,“60元怎么够母女生活,直接诉请抚养费1000元/月。”廖正华说,抚养费通常应占非抚养方每月月收入的20%-30%。廖正华赶赴位于湖南省的刘某原单位,查其婚后向单位计生办申办《准予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等资料,证实刘某和小翠的父女关系。同时,查明刘某月领养老金数额,证实了其固定收入。立案需要刘某的户籍信息,廖正华决定向湖南公安机关求助。由于没有刘某的身份证号码,廖正华与湖南公安民警不得不从湖南所有与刘某同名同姓的人当中挨个辨认。
2018年7月,廖正华赶赴刘某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耒阳市的法院立案。10月,再次赶赴湖南开庭,法院一审判令被告刘某从2018年5月起,每月负担小翠802元抚养费。2019年1月,廖正华第三次前往湖南申请执行,小翠的抚养费将直接从被申请人刘某每月的“养老金”中扣除,作为“抚养金”发放到小翠的存储账户上。
成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松告诉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廖正华不但帮助小翠维护了权益,并且还三次远赴湖南,最终成功请诉了802元的抚养金额,这次援助是一个非常好的案例。”
来源:成都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