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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答:本期我们为大家介绍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根据“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遵守本条例。换言之,就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这三类主体购买“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相应款项的支付,受到“条例”的约束。据此,奥德律所给您提供三条建议;第一,在商谈合作事项之时,就要明确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是否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并要求对方出具相关资质证明;第二,主动向对方释明我方主体身份即我方是符合***标准的中小企业;第三,将上述两类事项在买卖或采购合同中注明,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所买卖的物品属于“货物、工程或服务”。这样,有利于将本次合同纳入“条例”的约束范围之下,保障中小企业的款项安全。

本期我们为大家介绍了在什么情况下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一期我们将继续为您介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究竟采取什么方式约束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也就是说用什么方式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安全,敬请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