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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在发展的时候会出现很多我们不能控制的情况,有时候公司发展壮大之后就会上市,有时候公司遇到困境的时候可能会破产,这都是很常见的情况,公司在破产的时候会产生很多的债务。那么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如下:
一、债权是在债务人破产之前形成的。
二、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物权。因为设立了担保物权的债权是不属于破产债权的。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已到期。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如果是附期限的,必须是期限已经到来;如果是附条件的,必须是条件已经成就。
五、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律师补充:
破产债权具有如下特点: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
2.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
3.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能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4.可强制执行。基于此特点,已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实际受偿。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对于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有哪些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