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起诉离婚撤诉的话诉讼费如何退还

问题解答:

起诉撤诉的话一般减半退还。根据相关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院裁定。若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应当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