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涉外离婚诉讼答辩期和上诉期是多少天

问题解答:

涉外诉讼答辩期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上诉期是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上述两个期限有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人院决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