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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夫妻离婚能不能分割

问题解答:

农村自建房如果房子是领证之前男方建的,而且宅基地证上是男方的名字,按最高人院的解释,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不是,时不能要求分割。如果是婚后夫妻双方出资共同建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夫妻平分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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