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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一方要离婚另一方同意怎么办

问题解答:

一方要另一方同意的,双方可自行订立书面,并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若因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导致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

依据:

《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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