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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税务的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流程是

律师解答 听证会流程为:税务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要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向税务机关领取听证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税务机关对听证申请进行审核;组织听证;听证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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