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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保证金是彩礼吗

问题解答:

同居保证金不是彩礼。同居保证金一般是指为了保证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属于一种财产约定。而彩礼是在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

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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