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七、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八、“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九、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1
一、基本内容
一是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二是举办“3.15”晚会,宣传普及《消法》及科学消费知识;三是组织县(市)区消委(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制作宣传展牌,宣传全市XX年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五是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六是印制邮政明信片,广泛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七是开展万人消费体验,提振全市消费者信心;八是向政府建言献策活动着眼消费环境优化;九是组织家电行业以旧换新诚信宣誓活动;十是表彰省、市“双满意”企业;十一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十二是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了“3.15”活动专版,披露XX年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件;十三是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四是制作“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现场录相光盘。
整个3.15活动期间,市消委联合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房管、物价、司法、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和107个企业共同进行。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场所11个,有23名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等13名地市、县级领导现场发表讲话,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8000余人次,接待投诉213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327件,提供商品维修服务800余件,征集消费潜规则56条,组织企事业服务下乡15次,参入市场监督检查38次,制作宣传展牌52块,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升标语彩球36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举办专题文艺演出16场,通过新闻媒体、批评损害消费者案件25件,在召开媒体、网络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18小时,实效显着,影响广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主要特点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市工商局、消委会在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制定出《黄石市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王贤军局长多次过问筹备工作,要求注重细节、谋划特色,创出新意,营造效果。并成立了市消委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为组长,市消委会顾问、市人大副主任邱善希,市消委会顾问、市政协副主席程德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市消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专题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按照总体部署立即行动,分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强化责任,齐抓落实,确保了“3.15”活动顺利开展。市消委和大冶市消协、阳新县消委按照“3.15”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分别成立了“3.15”活动协调组,市场检查组、宣传咨询服务组、消保维权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分工抓的工作格局。
3月3日,市消委邀请本地媒体记者在市消委会办公室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勇会上发布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以及全市XX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3月5日,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市各城区均公布实施方案,发布消费热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月14日至3月15日,全市各地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出席了市文化宫广场中心会场的宣传纪念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和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慰问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和消费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和民生的重视与关心。黄石电视台对宣传纪念大会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召开座谈会,记者采访会42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达81人次,并接受媒体采访做专题讲话,充分肯定工商部门、消委(协)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已任,切实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2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校“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普及维权知识、依法正确消费”,采取多项措施对学生开展消费维权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同学们争当“合格消费者”。
一、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大力开展有关“3.15”消费维权、消费指导和消费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消费知识,引导学生正确消费、合理消费,提高对商品、食品真伪、优劣的辨别能力。
二、学校要求各班主任老师利用班会、少队会阐述什么叫维权?为什么要维权?怎样维权?让学生了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会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该校开展了“3.15”维权进校园活动。学校倡导学生到附近经销点,开展小食品、假货大识别调查活动;并要求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出一期以“诚实守信”、“消费与环境”为主题的手抄报,并进行评选。
四、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食品、假货识别活动。通过让学生发放有关“3.15”宣传材料,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安全、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明确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等法律法规。
活动的开展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消费者的权利,有效提升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3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认真贯彻落实“依法监管、阳光消费”年主题,检验检疫局按照《检验检疫局办公室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市政府、市消协的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检验检疫局在接到省局通知后,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定董新吉副局长负责整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抽调局内相关人员组成宣传策划小组。围绕“依法监管、阳光消费”的活动主题,充分结合检验检疫局实际情况,突出在加快提质增效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细致制定宣传方案,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活动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宣传、积极行动。
检验检疫局按照既定的宣传工作方案,走进企业、走上街头、走近群众,积极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进口消费品辨别和采购知识,提供进口消费品维权渠道,让每一位群众了解检验检疫机构认真履职,依法监管;让每一个消费者放心购物、阳光消费。
1.积极营造宣传氛围。检验检疫局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坚持广泛性、通俗性、多样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大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手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深入群众传播知识。检验检疫局积极参与市消协组织的“3.15”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群众广泛宣传进口消费品辨识知识,切实提高维权意识。检验检疫局的宣传展板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群众介绍了检验检疫职能和把关成绩,吸引了众多群众驻足观看。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积极的向来往的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普及检验检疫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进口食品的辨别和选购注意事项以及进口汽车报检流程和维权知识。
三、效果显著。
整个宣传活动走进企业家,发放宣传资料近份、接受群众咨询xx余次。有效引导了广大消费者树立了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提升了进出口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增进了广大消费者与进出口企业对检验检疫机构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树立了检验检疫局良好形象。下一步,检验检疫局将以这次宣传活动为契机,严格依法监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守法企业的正当利益,全力构造公平公正的经营环境和阳光透明的消费环境,为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4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1、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2、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3、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4、分析通报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5、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6、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报刊专版,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7、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8、“3·15”前夕开展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9、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5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3月13日上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开幕,现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讲解真假商品鉴别知识,受理消费投诉。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区、永和、联和、九龙镇等地设立分会场。
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畅想消费”。结合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1周年及将于今年3月15日颁布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活动宣传了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引导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号召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搭起了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天活动现场共派发宣传资料近万份,接受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下属七个分会共处理各类申(投)诉1103宗,调解成功969宗,调解成功率约为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0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商店”和“消费者满意店档”评选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6
在“3·15”活动期间,XX市工商局按照区局的总体部署,集中执法力量,选择重点领域,以严厉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坑农害农案件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为目标,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市场专项检查。市局组织各县、市、分局开展了“3·15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乳制品、清真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等进行专项检查,严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三无”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51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715户次,取缔无照经营食品36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个,查获“三无“、过期变质及假冒伪劣食品601袋(瓶),查处制售假劣食品案件11件,委托送检40个批次的乳制品,合格率100%。
二、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工商系统集中力量开展了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为主要内容的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1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566户次,检查市场22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责令停止发布涉农广告2条,没收违法农资广告印刷品20__份,立案16起,其中:涉嫌无照经营案件1件、涉嫌制假售假案件1件、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案件8件、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案件5件、涉嫌商标侵权案件1件。查扣涉案化肥115.6吨,润滑油214桶,假冒农用车蓄电池83个及假冒蓄电池补充液146箱,总案值达41万余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7
我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按照自治区、江东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筹划,大力宣传主题,营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我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宣传提纲,明确活动主题涵义、指导思想、真正目的,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以及“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的主要内容、涵义,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建章立制,严格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为了确保全县农资商品的使用安全,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积极服务“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我局专门成立了“红盾护农”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中宁工商局“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印发张贴宣传材料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农资市场舆论氛围;严把农资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关、商品质量关、进货关,对农资商品实行抽检、备案。截止目前,共备案化肥42个品种,抽样送检化肥27个品种,督促指导2家种子批发企业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12个批次不同品种的种子进行了留样备查;积极支持引导经营户进行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配送,确保了上市农资商品的质量;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农资经营户中全面推行“一账通”制度。各工商所与全县282户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并对农资产品购进、仓储、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充分发挥农村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及时与各村信息员(联络员)沟通信息,切实快捷地为农民群众解决农资消费纠纷,从而保证了农民利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8
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和20xx年消费维权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精神,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市委、市政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落实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求,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突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以安排要早、声势要大、宣传要广、影响要深为要求,从2月18日开始拉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序幕。
一、开好动员会。分管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全局宣传动员会,动员各机构以消费维权民生实事为抓手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好各活动区宣传工作。
二、开好培训会。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动员及业务培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活动推广。
三、作好创建活动动员安排。组织55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企业负责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工作动员和工作安排,发挥服务站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分析通报20xx年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综合检查。严厉查处网络消费、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假冒商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五、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监督站的优势,做好“3·15”期间的宣传、义务维修服务活动。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现场活动,为广大消费者开展送法律知识、送咨询服务、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义务维修及消费体验教育引导活动。
六、利用宣传栏、广电网络开机画面、报刊专版,民情直通车采访报道投诉调解、专题访谈宣传消费年主题精神。
七、向消费者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消费维权知识》擦亮眼睛、远离陷阱)宣传册20000份。
八、“3·15”前夕开展20xx年第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对15家达标企业在“3·15”活动启动仪式上授牌表彰。
九、筹备“3·15”活动启动仪式,开展现场政策法规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及产品宣传展示、典型案例展板及真假商品鉴别展示、相关法律、法规有奖知识问答、现场受理并解答消费者投诉等服务工作。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9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一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二是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报告精选篇10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到位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积极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2、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3、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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