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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业费又称为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当下,关于物业费用的纠纷经常见诸于各大网络,很多时候是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内容不满意所造成。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答: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8、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律师补充:

起诉物业需要注意什么?

1、原告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就是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就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