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送养和收养子女行为是一种民事行为,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能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
法务时刻律师解答:
送养行为的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就在于,第一,送养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条件;第二,是否履行了收养的法定程序,即收养登记程序。
如果未办理收养手续,并存在金钱交易,则可能构成遗弃罪或拐卖儿童罪。最高人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法务时刻律师解析:
被送养人应符合下述规定情形:(1)不满14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孤儿;(2)不满14周岁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不满14周岁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送养人应符合下述规定:(1)孤儿的;(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送养还需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就是违法行为:(1)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2)未成年人的父母都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