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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如何办理

问题解答:

法院办理方式是: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提交起诉状;

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判定是否立案;

3、法院立案后应当将起诉书寄给被告,通知被告提交;

4、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5、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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