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农村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夫妻离婚时,不能对农村宅基地进行分割。

建议参考: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妥善处理财产问题,避免因财产问题引发纠纷。

2、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问题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3、在处理农村宅基地问题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农村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农村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农村宅基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