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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癌晚期所立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解答:

胃癌晚期立,如果遗嘱人此时意识清醒,能够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那么其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有效。但遗嘱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身意志,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遗嘱无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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