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企业破产债务如何追讨

问题解答:

追讨如下:首先,需向人院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其次,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偿还。最后,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