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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公司的法人究竟有无责任?(揭秘破产公司法人责任的争议)

公司破产时,法人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破产责任表现为有关人员造成企业严重亏损、导致企业破产。根据《破产法》规定的破产责任包括两个方面: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时的,对该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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