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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吗

问题解答:

辞职不一定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走。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约定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若协商不成,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日后可以离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院确认。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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