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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哪些属工资范畴

问题解答:

在申请时,下列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给给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就是其工资总额。

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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