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肾衰竭临床可分为四期,肾功能代偿期、失代偿期、肾衰竭期和尿毒症期,各期症状逐渐加重,治疗需综合多种措施,高危人群应积极防治原发病。
1.肾功能代偿期
此期的肾小球滤过率(GFR)减少至正常的50%~80%,血肌酐(Scr)正常,无临床症状。
2.肾功能失代偿期
GFR减少至正常的25%~50%,Scr高于正常但小于450μmol/L,可有乏力、食欲减退、恶心等症状。
3.肾衰竭期
GFR减少至正常的10%~25%,Scr大于450μmol/L,可出现贫血、代谢性酸中毒、钙磷代谢紊乱等症状。
4.尿毒症期
GFR小于10%,Scr大于707μmol/L,患者可出现严重的代谢紊乱和多系统症状,如恶心、呕吐、皮肤瘙痒、贫血、心力衰竭、尿毒症脑病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慢性肾衰竭患者,应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包括饮食调整、控制血压和血糖、纠正贫血和电解质紊乱、替代治疗(如透析或肾移植)等,以延缓病情进展,提高生活质量,延长生存期。同时,定期复查肾功能、血常规、电解质等指标,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此外,对于高危人群,如患有原发性肾小球肾炎、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等疾病的患者,应积极治疗原发病,控制病情发展,定期进行体检,以便早发现、早治疗慢性肾衰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并遵医嘱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