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病有一定自愈倾向,但不同患者自愈可能性不同,具体表现、治疗方法及注意事项见上文。
甲亢一般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是最常见的原因,约占全部甲亢的80%~85%。Graves病有一定的自愈倾向,但不同的患者其自愈的可能性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Graves病的自然病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甲亢期:血清TSH降低,TT3、TT4升高,FT3、FT4升高。
2.甲减期:血清TSH升高,TT3、TT4降低,FT3、FT4降低。
3.恢复期:血清TSH、TT3、TT4、FT3、FT4恢复正常。
部分Graves病患者可在发病后1~3个月自行缓解,称为“一过性甲亢”。Graves病患者在甲亢期,由于甲状腺激素分泌过多,可出现怕热、多汗、心悸、手抖、易激动、烦躁、失眠、乏力、食欲亢进、大便次数增多或腹泻等症状。Graves病患者在甲减期,由于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可出现畏寒、乏力、食欲减退、腹胀、便秘、月经不调等症状。
Graves病的治疗方法主要有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放射性碘治疗和手术治疗三种。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是甲亢的基础治疗方法,适用于病情较轻、甲状腺轻中度肿大的患者。放射性碘治疗和手术治疗适用于病情较重、甲状腺肿大明显或有压迫症状的患者。
需要注意的是,Graves病患者在甲亢期和甲减期,都需要注意休息,避免劳累和感染。在恢复期,也需要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总之,Graves病有一定的自愈倾向,但自愈的可能性较小。患者需要及时就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以避免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