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分级可以分为Ⅰ-Ⅳ级,其主要致聋原因包括遗传因素、创伤因素、药物因素等。
一、听力残疾分级
1、听力残疾Ⅰ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100dBHL。这种情况下,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会严重受到影响。
2、听力残疾Ⅱ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90dBHL,这种情况属于中度的听力残疾,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会受到明显影响。
3、听力残疾Ⅲ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80dBHL,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4、听力残疾Ⅳ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HL,这种情况属于轻度的听力残疾,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
二、主要致聋原因
1、遗传因素遗传是导致听力残疾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如耳部发育不全、耳聋家族史等,可能会导致先天性听力障碍。
2、创伤因素头部或耳部外伤,如车祸、跌倒、打击等,可能会导致听力受损。此外,长时间噪音暴露也可能会对听力造成损害。
3、药物因素使用部分药物,如庆大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等,具有耳毒性,长时间使用可能会导致听力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