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不全通常根据严重程度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1.一级
患者体力活动不受限制。日常活动如步行、爬楼梯等不会引起过度的疲劳、呼吸困难或心悸等症状。这意味着心脏虽然可能存在一定问题,但仍能较好地满足身体在一般活动下的需求。
2.二级
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在进行日常活动时,可能会出现疲劳、心悸、呼吸困难等表现,但休息后可缓解。患者在进行稍剧烈的活动或运动时会感到不适,提示心脏功能有所下降,但在安静状态下相对稳定。
3.三级
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即使进行很轻微的活动,如日常的洗漱、穿衣等,也可能引发明显的症状,如呼吸困难、心慌等。患者大部分时间需要休息,心脏功能受损较为严重。
4.四级
患者不能进行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也可能出现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等严重症状,甚至可能出现急性心衰发作。这表明心脏功能极差,处于严重失代偿状态,随时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