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因复杂,主要包括产科、肾前性、肾性及其他因素,高危人群需密切监测肾功能并积极治疗原发病。
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是妊娠期的严重并发症之一,可导致母婴不良结局。其病因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科因素: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主要病因之一。
子痫前期:可导致全身小血管痉挛,内皮损伤,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进而引发肾功能衰竭。
羊水栓塞:羊水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肾衰竭等一系列严重并发症。
产后出血:大量失血可导致有效循环血量减少,肾灌注不足,引发急性肾衰竭。
2.肾前性因素:
血容量不足:如大量失血、脱水、过度利尿等,可导致肾灌注不足。
心血管疾病:如心力衰竭、心律失常等,可影响肾脏血液供应。
3.肾性因素:
急性肾小管坏死:常见于肾毒性药物、造影剂使用、感染等。
急性间质性肾炎:常由药物过敏、感染等引起。
肾小球疾病:如急进性肾小球肾炎等。
4.其他因素:
系统性红斑狼疮:可累及肾脏,导致狼疮性肾炎,进而引发肾功能衰竭。
溶血尿毒综合征:病因尚不清楚,可能与感染、免疫因素等有关。
恶性高血压:舒张压持续≥130mmHg并伴有头痛、视物模糊、眼底出血、渗出和乳头水肿,常危及母亲和胎儿生命。
对于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高危人群,如存在上述病因或有其他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密切监测肾功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积极治疗原发病,如控制血压、纠正贫血、抗感染等,也是预防和治疗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重要措施。
总之,妊娠期急性肾功能衰竭是一种严重的并发症,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孕妇应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