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针新冠疫苗不一定必须间隔6个月,具体间隔时间以当地要求为准,但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等人群不建议接种。
第三针新冠疫苗不一定必须间隔6个月。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对于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来说,3针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周,第2针尽量在接种第1针次后8周内完成,第3针尽量在接种第1针次后6个月内完成。这是基于Ⅰ/Ⅱ期临床试验数据和Ⅲ期临床试验关键数据的结果得出的。
但是,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间隔时间超过了6个月,也不需要重新开始接种或补种,只要尽快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群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时需要特别注意:
对新冠病毒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妊娠期妇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的要求为准。接种新冠疫苗后,仍需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如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