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新辅助化疗的禁忌证包括绝对禁忌证和相对禁忌证,绝对禁忌证为妊娠期间患者及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且正处于治疗阶段的患者;相对禁忌证较多,包括心功能较差、高血压、肺部疾病、胆红素水平显著升高、未经控制的严重感染、凝血功能异常、对化疗药物成分严重过敏等。
乳腺癌新辅助化疗的禁忌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绝对禁忌证:
妊娠期间患者禁止使用新辅助化疗。
患者存在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且正处于治疗阶段。
2.相对禁忌证:
患者心功能较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患者患有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患者存在临床显著的肺部疾病,如间质性肺病、需要吸氧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或限制性肺病。
患者的胆红素水平显著升高(如,总胆红素>1.5倍ULN),且无法经临床干预降至正常。
患者存在未经控制的严重感染。
患者的凝血功能存在异常,且无法纠正。
患者存在对化疗药物成分严重过敏史。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某些特殊人群,如老年患者、有合并症的患者等,在进行新辅助化疗前,医生会综合评估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和治疗风险,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在治疗过程中,患者需要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并定期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果对新辅助化疗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医生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