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乳手术指征包括患者有保乳意愿、肿瘤为Ⅰ期或Ⅱ期且乳房有适当体积、术后能保持外观效果、腋窝无肿大淋巴结或有单个可活动的腋窝淋巴结,妊娠期或哺乳期乳腺癌患者及炎性乳腺癌患者不适合进行保乳手术。
一般保乳手术指征包括:
1.患者有保乳意愿;
2.临床Ⅰ期、Ⅱ期的乳腺癌,且乳房有适当体积,术后能保持外观效果者;
3.术后能保持外观效果者;
4.腋窝无肿大淋巴结或有单个可活动的腋窝淋巴结。
对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乳腺癌患者,应禁止保乳手术,因为保乳手术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妊娠和哺乳。
此外,对于炎性乳腺癌患者,一般不适合进行保乳手术,因为这种类型的乳腺癌进展迅速,预后较差。
总之,保乳手术的指征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意愿、肿瘤的大小和位置、乳房的体积和外观等因素。在进行保乳手术前,患者需要与医生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手术的风险和效果,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做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