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为:199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修订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分类标准中,符合4项或4项以上者,可诊断为SIE。
根据1997年美国风湿病学会修订的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分类标准,在下列11项中符合4项或4项以上者,可诊断为SIE:
1.颧部红斑:固定红斑,扁平或高起,在两颧突出部位。
2.盘状狼疮:片状高起于皮肤的红斑,粘附有角质脱屑和毛囊栓;陈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3.光过敏: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或医生观察到。
4.口腔溃疡: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5.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6.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尿蛋白>0.5g/d或+++,或管型(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或混合管型)。
8.神经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乱。
9.血液学疾病: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至少持续6个月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11.补体降低:C3、C4、CH50降低。
以上是关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标准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出现相关症状,建议及时就医,以便明确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