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应禁用利巴韦林,因其有致畸和/或流产风险,具体表现与剂量和时间有关,对胎儿的危害较大,且对孕妇本身也有一定危害。
利巴韦林对胎儿可能有致畸和/或流产的风险,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应禁用利巴韦林。
利巴韦林在大量动物实验中观察到有致畸和/或杀胚胎的作用,但在人类中致畸和/或胚胎毒性的研究还未发现。利巴韦林对胎儿的危害与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有关,具体表现为:
低剂量: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心脏畸形、肢体缺陷、腭裂等问题。
高剂量: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脑积水、无脑儿、视网膜病变等问题。
早孕期:即在受精后15天内用药,致畸的风险相对较高。
晚孕期:即在受精后15天后用药,致畸的风险相对较低,但仍有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流产、早产等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利巴韦林的致畸和/或流产风险是相对的,并不是绝对的。如果在孕期使用了利巴韦林,需要及时告知医生,并进行相关的产前检查和咨询,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此外,利巴韦林不仅对胎儿有危害,对孕妇本身也有一定的危害,如溶血性贫血、免疫抑制等。因此,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应禁用利巴韦林,避免接触含有利巴韦林的药物和环境。如果因病情需要使用利巴韦林,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同时,在使用利巴韦林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避免怀孕。
总之,利巴韦林对胎儿的危害是比较大的,孕妇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应禁用利巴韦林。在使用利巴韦林期间,应注意避孕,并及时进行产前检查和咨询,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